巴西国博200年心血毁于火灾!文物建筑博物馆火灾如何防控?请看应急管理部消防局通知!9月3日,应急管理部消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近期火灾特点和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严防严控措施,督促文物建筑博物馆等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分析指出,当前极端天气频繁、旅游休假集中、人员流动增大、电气火灾多发,文物建筑、博物馆等场所火灾风险较高,且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各项工作。 通知部署各地消防部门要联合住建、文物、宗教等部门:
通知要求,各地消防部队要深入辖区文物建筑、博物馆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针对性熟悉演练,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接到火灾报警,加强第一出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指导文物建筑、博物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加强值班备勤,增强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当地时间9月2日晚,巴西国家博物馆发生严重火灾。根据最新消息,消防队已经成功灭火,但博物馆主体建筑损毁严重,截至目前依然存在坍塌危险。而博物馆两千万馆藏不幸只有10%得以保存,包括陨石、矿石和陶器等藏品。起火原因官方尚未公布。 目前,起火原因还在调查中。巴西文化部长塞尔吉奥·莱唐对媒体说,火灾可能是因电路短路或人们放飞的“天灯”引起的。 据媒体报道,大火之所以会不受控制地迅速蔓延、短时间内“吞噬”掉整座博物馆,是由于博物馆灭火设施缺水从而导致消防队耽误了灭火的最佳时机。 2017年我国发生文物火灾事故17起 去年中国全国发生文物火灾事故共17起,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事故6起。 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的火灾造成浙江兰溪市诸葛、长乐村望云楼全部烧毁 这6起国保单位火灾事故分别是:浙江兰溪市诸葛、长乐村望云楼,四川遂宁蓬溪县高峰山古建筑群,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家口堡中营署旧址,内蒙古赤峰宁城县法轮寺,清华大学早期建筑和青海玉树新寨嘉那嘛呢附属建筑查来坚贡佛堂。其中,前三起都是因电气引起的火灾事故,内蒙古赤峰宁城县法轮寺系用火管理不善引起。 这样的惨痛损失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当地时间2016年4月26日,位于新德里的印度国家自然历史博物馆发生火灾,博物馆被烧毁。目前事故原因不明。当地消防部门出动40名消防队员抵达现场救火,最终在上午8时有效控制火情,但是这座可以追溯至1978年的博物馆最终被烧毁。在救火期间,6名消防队员受伤,后因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伤情稳定。 参与救灾的消防队队长表示,博物馆内火灾安保机制“没起作用”。 · 古建筑博物馆的火灾危险性 古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分隔差。多为砖木结构或木结构,而且建筑连成一片,有的虽有一定间隔,但建筑附近生长有高大的树木,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其次消防设施少,灭火条件差。多数没有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而其院落错落相连,消防车难以靠近灭火。 · 现代建筑博物馆的火灾危险性 现代建筑博物馆一般都是功能复杂,建筑面积大,有的设有共享空间,空气对流快,易造成火势快速蔓延扩大。多数在装修、装饰中采用大量的胶合板,木工板、壁纸、地毯等易燃、可燃材料。不仅增加了火灾荷载,而且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 · 专业博物馆和民间博物馆的火灾危险性 专业博物馆和民间博物馆一般规模较小,多数是利用·般民用建筑建立的。周围环境比较复杂,有的与其他建筑毗连,有的甚至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有的陈列室既是库房,又是展厅。有的甚至没有配置消防器材。 · 藏品和展品的火灾危险性 博物馆内的大部分藏品和展品本身就是易燃、可燃的,如丝、麻、皮毛、古旧图书、字画、动植物标本等。经长期存放,遇火极易燃烧。有的展品和藏品本身虽然是不燃或难燃的,但其收藏和陈列时使用的箱、框、架和包装衬垫的木丝、纸条、棉花、泡沫等都是可燃物。 · 电气设备的火灾危险性 博物馆内安装有大量照明灯具、音响、闭路电视、电动模型等,使用的变压器、电阻器、继电器和电气线路较多,尤其是在临时展出期间,用电增多,负载突然增大,易引发火灾。 · 使用中的火灾危险性 博物馆在加工修复文物、施工、维修及展出筹备期间,常需要进行油漆、喷漆、电气焊作业,使用大量可燃材料和油漆、稀料、酒精灯等易燃易爆化学品,易引发火 灾。同时博物馆作为文化教育和旅游活动场所,人员集中而且流动性强,不易控制,若管理不严,人员携带火种或在馆内吸烟,易埋下火灾隐患。还有一些博物馆将部分房屋出租作为娱乐场所和博物馆,甚至开设饭店,造成很多火灾隐患。 火灾一直是古城镇、古村寨和文物建筑最大的危险,文物不可再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损失无法估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物消防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文物工作特别是加强文物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2015年7月16日,我国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发布《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全文如下: 一、 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文物建筑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文物建筑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二、建立完善专门机构和专兼职消防队伍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确定)内设专门机构,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防火灭火训练。 三、严格消防设施管理 对文物建筑应根据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配置必要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间距。用于参观、游览和经营场所的文物建筑,要切实采取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 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对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检测,确保使用功能。 四、严格用火管理 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 五、严格用电管理 文物建筑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并配备适用的电器火灾防控装置。文物建筑内宜使用低压弱电供电和冷光源照明,一般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确需使用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室内外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对电气线路和电器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使用安全。 六、严格危险品管理 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用于居民生产生活的民居类文物建筑和其他作为住宿、餐饮等功能的文物建筑,因生产生活需要使用燃气,堆放柴草等可燃物,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其他文物古建筑内,严禁使用燃气,不得铺设燃气管线,不得堆放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并应明显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等标志。 七、严格大型活动管理 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祭祀、庙会、游园、展览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进行防火检查,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同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预先组织演练。要按规定事先将活动情况和消防措施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活动。 八、 全面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其他员工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二)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情况;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情况; (四)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五)消防水源是否满足使用需求; (六)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 (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线的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八)按规定允许烧香、点蜡等使用明火的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九)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十)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对前款规定的第(三)、(四)、(六)、(七)、(八)、(九)项内容开展日常的防火巡查;文物建筑对社会开放期间,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强化夜间巡查。 九、切实开展消防演练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在宗教活动、民俗活动等人员集中的重点时段,应当结合实际制定专门预案。 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掌握防火技能。单位人员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要结合实际对公众开展消防宣传,在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 来源:应急管理部 央视新闻 上海消防 版权归属于作者,如有侵权,告知后立即删除。文中观点不代表发布方,仅供参考! |